欧盟CE认证

压力设备CE认证(PED指令)

2019-08-09 11:44:53 514

  压力设备CE认证(PED指令)

  压力设备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是欧盟对压力设备和压力设备的要求。自2002年5月28日起销往欧盟的压力设备产品必须通过CE认证,符合压力设备指令。指令97/23/EC。欧盟压力设备指令已更新至2014/68/EU,新指令将于2016年7月实施。新的PED指令更新了流体分类,制造商和认证机构的具体要求以及合规性评估流程。

灭火器

  1.任何设计压力超过0.5巴的设备,无论其压力和体积如何,如灭火器,压力表,阀门部件,安全阀,气柜,塔式水箱,管道,管件,蒸汽设备等。必须遵守PED规定。

  压力设备PED指令认证范围:

  PED指令适用于压力承载设备和最大工作压力PS大于0.5 bar的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和认证。

  一个。压力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和压力附件的总称。承压设备还包括连接到承压部件的部件,例如法兰,接头,接头,支架,吊耳等。不属于管道系统的部分不被认为是压力设备,而是管道法兰,安全阀,弯头等的同一部分被认为是压力设备

  湾压力容器:指包含流体并承受恒定压力的受限空间。C。压力管道:在压力系统之间输送流体的管道的总称。压力管可以是单管或管道系统,包括管道,管道配件,伸缩接头,软管和其他承压部件。

  2.安全附件:用于防止压力设备超出允许限值的设备,包括:

  (1)直接限压装置 - 例如安全阀,爆破片,屈服杆,受控安全释放系统(CSPRS);

  (2)限制装置 - 压力开关,温度控制阀,液位计和安全相关控制装置(SPMCR);

  一个。承压配件:具有固定功能和恒压空间的设备。

  湾成套设备:两个或多个承压设备的组合,具有整体功能。

  3.压力设备PED指令认证的范围不包括在内:

  用于在海上或公路设施之间运输流体或其他材料的长距离管道

  供水,配水和排水网络及其相关设备:

  (1)87/404/EEC简易压力容器指令;

  (2)75/324/EEC喷雾器;

  (3)发动机,蒸汽机,燃气/蒸汽轮机,涡轮发电机,泵和传动装置;

  (4)最终消费的碳酸饮料瓶或罐;

  (5)用于液体上方气体压力不大于0.5巴的液体容器;

  (6)承压设备由柔软的外壳组成。

  组装由现场的最终用户执行(部件符合PED)。


  建筑产品CE认证(CPR指令)

  建筑产品CPR(RETULATION(EU)No 305/2011  -  CPR)的CE认证指令是欧盟于2011年3月9日发布的新建筑产品法规,取代旧建筑产品指令(89/106/EEC  - CPD)并宣布CPR将于2013年7月进入执行阶段。

  欧洲委员会和英国政府已采用建筑产品法规(CPR)代替建筑产品指令(CPD)。因此,CE标志很快将成为英国的强制性标志,制造商和进口商需要在2013年7月前确保其标准。其建筑产品符合新法规的CE要求。

  2.根据规定,CE标志要求适用于:

  “以永久方式制造和进入市场并且在结构上需要影响建筑物性能的任何产品或设备”,因此属于该定义的范围并且从2013年开始。任何进入市场的产品在7月份,由统一标准管理,需要性能声明,并要求CE认证。向CPR过渡的基础是CPD的成功,允许通过协调标准评估的建筑产品合法进入欧洲。经济区内的任何市场。

  三,建筑产品CE认证指令范围:

  CPR建筑材料指令适用于在欧洲市场销售的所有建筑产品,如屋顶材料,沥青混合料,石膏材料,骨料,水泥,管道,地板材料,下水道设备,门窗,玻璃,结构金属制品,紧固件,绝缘材料,防水材料,结构木材,交通信号灯,消防设备和加热设备。

  1. CPR指令的新要求:

  新法规和CPD的目的将保留CPD的许多核心要素,同时避免当地法规的差异。除了CPD设定的六项基本性能要求外,公司还需要证明其生产的建筑产品的环境可持续性,因此“建筑产品管理规则”(CPR)对建筑产品的基本性能设定了七项要求。分别如下:

  1.机械阻力和稳定性;

  2.发生火灾时的安全;3.卫生,健康和环境;

  4.使用中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5.噪音;

  6.能量消耗和保温;

  7.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

  2,建材CPR认证产品安全认证流程:

  1.提交产品信息,CE认证中心工程师评估产品认证模式;

  2.根据认证方式安排样品交付测试或现场审核;

  3.建立技术文件(TCF)以确认产品符合相关CE认证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所提交的信息;

  4.签署自我声明声明;

  5,欧盟提交,颁发证书;

  6.附上CE认证标志。